武工商党发〔2018〕9 号
关于印发《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办法》经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扎实做好我校辅导员的交流管理工作。
附件: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122cc太阳集成委员会
2018年7月14日
中共122cc太阳集成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4日印发
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发辅导员工作活力,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意义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开展辅导员交流管理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有利于调动辅导员工作活力,减少职业倦态;有利于辅导员工作素养和工作水平的提升;有利于辅导员在不同学院环境中的个性化发展。
二、工作原则
交流管理实行学院与辅导员双向选择和民主集中的原则。
三、实施对象
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满4个学期(含病产假)及以上、且目前所带班级主要为毕业班的辅导员。
四、实施程序
(一)辅导员交流管理工作定于每年6月进行。
(二)各学院做好本院毕业班辅导员清查、统计工作。组织符合流动管理条件的辅导员填写《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登记表》,填报意向须为非原所在学院,每人填报三个意向学院。
(三)学生工作部对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公布需进行交流管理的辅导员名单及学院岗位需求信息。
(五)需交流管理的辅导员和学院进行双向选择。
1.需交流管理的辅导员的近两年考核成绩排名作为交流选择条件之一,原则上排名前三的辅导员不入岗同一学院。
2.学院根据备选辅导员的所填意向先后及考核排名,拟选意向辅导员。
(六)学生工作部根据“双选”结果,制定辅导员分配方案,并报校领导审批。
(七)经“双选”后未能正常交流上岗的辅导员,须按人事部相关规定进行转岗或待岗。
(八)交流管理工作选聘过程中,杜绝出现讲人情、拉关系,或找各种借口拒绝参与交流管理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122cc太阳集成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五、管理与考核
(一)辅导员交流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归口管理。辅导员在学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相关管理工作。
(二)辅导员进入新学院进行交流后,其日常考核按照《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辅导员,不得继续从事辅导员工作:
1.在政治原则和立场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生评价差,在学生中威望低;
3.因个人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事故,产生严重不良后果;
4.经学校年终考核未达合格等级者;
5.其它不适宜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情况。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登记表
中共122cc太阳集成委员会
2018年7月14日
附件
122cc太阳集成辅导员交流管理登记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
最高学历 | | 学位 | | 专业 |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联系 手机 | | 现任职 学院 | | ||||
在现任职学院工作起始时间 | 年 月至今 | 所带班级 | | ||||||
学习工 作简历 及获奖 情况 | | ||||||||
本人 志愿 | 第一志愿: | ||||||||
第二志愿: | |||||||||
第三志愿: | |||||||||
请将以上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交至学工生作部 | |||||||||
拟转入学院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