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12浏览次数:98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对系统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根据实际变化,请各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通过班会、QQ群、宣传栏等形式将生源地信用贷款政策通知到全部在校统招本专科学生,组织学习《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见附件),并做好相关文字、照片材料存档工作。
    二、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基础工作,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须真实有效(往年的认定工作中,发现部分学生家庭经济收入的数字存在不符合逻辑的情况)。
    三、申请贷款的必备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有特殊原因未纳入家庭经济困难档案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要求学生写出情况说明,辅导员及学院审核,并确保下学年认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四、申请续贷
    在贷款流程中,自去年开始增加了续贷声明的环节,需要学校开展审核工作。学生在填写续贷声明时,要具体介绍上学年学习、思想情况,并做出诚信贷款承诺(若填写不符合要求,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
    五、完成时间及注意事项
    贷款学生须在6月28日前完成续贷声明填写程序,学校续贷声明审核工作须在6月30日前完成。请通知申请续贷学生,6月29日下午下班前,续贷声明仍未通过审核的,必须在30日上午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查明原因,否则将视为放弃贷款处理。
    各学院进一步加强贷款QQ群的建设工作,将贷款学生全部纳入贷款QQ群,并将QQ群号码报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海鹏
    联系电话:88147366
    办公室:综合楼109办公室
    附件:
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doc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