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3浏览次数:32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精神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12月28日《关于做好高校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的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校直接招收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文件,确保受助学生信息准确
    今年是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申报材料报送的第一年,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直招士官学生国家资助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信息完整的学生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二、首批资助对象
    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首批资助对象有三类:一是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二是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定向生;三是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的定向生。
    三、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3月4日(星期五)前联系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要求他们3月7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报送相关国家资助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申请表复印件;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联系人:海老师 027-88147366
    办公室:综合楼一楼109办公室

    附件:附件:三部门政策解答.doc     

                         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