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大学生服义务兵役预征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为认真落实服义务兵役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结合去年申请组织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今年工作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认识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2013年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中,进一步优化了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申请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工作职责。请各学院密切配合学生工作部(资助、征兵),共同做好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将服义务兵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一位预征和有意向预征报名的学生,清晰告诉学生资助申请程序(附件1、《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试行)》,附件2、(供参考)2014年大学生网上报名申请指南)、补助标准,要求学生认真学习《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试行)》,提醒学生定兵后在9月30前及时将申请资助材料寄送到学校资助部门(附件3、服义务兵役资助申请告知书)。为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今年我们将在10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教育厅。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学生于
三、做好审核把关
学校将依据《高校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流程(试行)》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完成组织申请、审核工作。
请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完成网上报名申请,预征兵系统中信息与实际学籍信息要一致;资助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若选择“存入银行”方式,建议填报本人在武汉市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号;申请表中联系方式、固定联系方式和家长联系方式要齐全;申请表不允许存在涂改的现象。
四、服义务兵役重要时间节点(退役复学除外)
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工作时间跨度较长,每个程序都有固定的时间期限规定,一旦错过报名或报送规定时间,就只能在下一年度补报,因此,请通知学生牢记以下时间节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步骤的工作。从2015年开始,凡属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进行补报的(即2014年入伍学生没有申请而在2015年补报申请的),学生或家长需要书面说明原因,理由不充分的不得补报。
1、网上报名时间:
男兵:大致为每年的4月初—8月初,详见征兵平台提示
女兵:大致为每年6月底—8月初,详见征兵平台提示
2、到县级征兵办实地征兵:7月30日前
3、学生申请表上报学校最终时间:9月30日前
4、学校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时间:10月15日前
5、预计资金拨付到校时间:12月份
(以上时间如因特殊情况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附件1、《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流程(试行)
附件2、(供参考)2014年大学生网上报名申请指南
附件3、服义务兵役资助申请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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