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安心完成学业,将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落到实处,校党委决定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寒假路费给予补助,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弱势群体,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更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心。各学院要按照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学生资格,公平、公正、公开开展工作,将补助切实的落实到真正需要的学生。
二.资金分配与评选
2013年,通过我校资助部门的努力,在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的协助下,争取到社会资助资金22000元。补助资金分配方式为:
(一)针对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的补助
由学校负责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阿不力
(二)针对其他省份少数民族学生的补助
我校少数民族学生颇多,并来自于不同省份,到各地路费各有不同,通过票价查询,特按省份定出路费补助标准(见附件1)。
其他省份补助资金为11000元,按家庭经济困难档案中少数民族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参考路费补助资金分配表(见附件2)。请各学院按照学院补助资金额度和路费补助标准,参考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评选出受助学生。
各学院于12月23日下班前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寒假路费补助名单(见附件3)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报校务会讨论确定补助名单。
三.资金发放
路费补助资金以现金方式发放。请受助学生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综合楼109办公室)签收,领取补助资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海鹏
联系电话:88147366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