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文明公约
寝室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寝室氛围是同学们学习、生活的重要保障。根据我院具体情况,拟定以下公约:
第一条 寝室各成员要主动关心班级和宿舍工作,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文明礼貌。
第二条 语言文明,不谈论不健康话题,不抽烟,不酗酒,不起哄闹事,无赌博现象发生。
第三条 进入他人宿舍先敲门,不擅自闯入;不随意动用他人物品,借用他人物品须征得对方同意,用毕及时归还。
第四条 老师查寝时,主动向老师问好,热情回答老师询问。
第五条 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洗手,勤换洗衣服、被褥。
第六条 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宿舍整体布置和谐美观。
第七条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杂物,不乱倒剩饭剩菜。室内垃圾杂物装入塑料袋在规定时间内放在指定地点。
第八条 保持寝室、楼道的卫生,禁止向窗外、走廊抛掷杂物,不乱泼脏水,不焚烧物品。
第九条 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第十条 宿舍内电线、网线、电话线有序;不私拉乱接电线,不改装电路,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生活设备和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明火用具,杜绝违章用电,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不私自带异性进入寝室,亲友来访按学院有关规定履行登记手续。不晚归,不外宿,不在校外租房居住,不留宿非本室人员。
第十二条 遵守作息时间,不旷课,上课时间不在宿舍睡觉,确保晚上7点—9点之间为学习时间。
第十三条 保持宿舍楼内安静,不大声喧哗,不在宿舍楼内做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十四条 不参与赌博、酗酒,不参加不健康的活动。
第十五条 寝室长定期召开寝室会议,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寝室成员间主动沟通信息,交流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