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二○一三年寒假安排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1-19浏览次数:133

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生活,现将放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3119 2 月22日。

2、因为考试结束时间不一致,各年级、专业按考试结束时间分批离校。

3、学生离校不得晚于 1月25晚1900

二、开学时间

1201322324日为报到注册时间,225正式上课。

2、返校时间不得晚于2013224下午1700

三、寒假放假注意事项

1、学校原则上不提倡学生逗留学校,请同学放假后按时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在 1月25之后离校的学生,必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推迟离校原因、最终离校时间等内容,经学同意备案后方能生效。

2、因为各种原因欠费的同学,请在假期积极筹措学费,下学期予以交清,否则不予注册。

四、寒假放假要求

1、寒假是同学们接触社会、检验自己所学知识的好机会,希望广大同学要抓紧放假近一个月的时间,以个人或结成小分队的形式,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家乡建设做贡献,在实践中增知识、长才干,过一个学有所得的、有意义的假期。

2、建议同学们在返乡时最好结伴而行,不要在半路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旅途中,特别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安全到家。

3、因为分批离校,期末学生寝室人员复杂,请同学们务必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后离校的同学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先离校同学的财产安全。

4、离校之前,不得在外留宿,不得在寝室留宿他人,按时就寝。

5、寝室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离开寝室时必须关灯锁门、切断电(水)源,再在门上贴好封条。如有因人为原因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的损失,由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负责赔偿。

6、寒假期间,请同学们提前定好返校车票,按照规定时间按时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者,将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必须以书信电话的方式请假,返校后,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予以销假。

7、近段时间如有紧急状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或打校区警务室报警电话:027-88147377(校警务室),02788147273(学校大门岗),02788153110(学校大门岗)。

最后祝同学们春节愉快,在新的学期学习进步!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