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xgb发布时间:2012-10-18浏览次数:200

各学院:
  根据洪山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12年冬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为做好我校征兵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范围和对象:在校的本专科学生。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于2004109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发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696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以及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9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体检和政审还应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调整征兵部分体检标准和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的通知》(国征〔20119号)文件执行。

三、征集的程序和办法

1.女生的征集方式为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2.男生的征集方式为在学校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应征学生持学生证、所在学院证明及8张一寸照片到校学工部(综合楼1028室)报名。

    2)学校对应征学生进行目测摸底。
   
3)学院初定名单报至洪山区征兵办公室。
    
4)由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应征学生进行体检、政审。
    
5)体检、政审合格后由区征兵办公室择优定兵,并办理入伍手续。
    
四、相关政策

1、优待。在校大学生在征集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

2、复学。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或学费资助。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3、安置。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五、时间安排  

20121031日前报名目测
    2012年11月1-10
日体检

20121111-12月9政审和复查定

2010129后办理入伍手续

 

 

                                                               

附件1 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部

201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