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9浏览次数:298

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还款工作和往届毕业生及时还款工作,现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制

(一)建立责任制

    以院系或者班级为单位,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都有责任人负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包干责任人应负责贷款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岗位,应做好包干贷款毕业生信息交接工作。

(二)建立联系机制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除了学校的教育外,包干责任人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学生毕业后,包干责任人要保存并及时更新毕业学生各种联系方式,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

二、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一)网上确定(https://sls.cdb.com.cn)

    通知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合适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果信息有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二)纸质确认

    各学院组织毕业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及操作程序,要求学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交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验收合格后,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还款流程、操作程序和确认书见附件)

    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做好毕业学生还款确认书收集和整理工作,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格式汇总学生信息,学院包干责任人需留存备案,同时,交学生资助中心汇总。

三、贷款毕业不按期还款违约之后的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行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如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海老师,联系电话:027-88147366。

特此通知。

 

 

 

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doc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