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二○一一年暑假安排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7-04浏览次数:345

 

    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充实的假期生活,现将放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1年7月9日— 8 月26日

2、因为考试结束时间不一致,各年级、专业按考试结束时间分批离校。

3、离校时间不得早于本专业考试结束后半天以内,未办理留校手续的学生离校不得晚于 7月15日晚19:00

二、开学时间

1、经学院研究决定,本学期考试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在下学年开学前,即8月21、22日两天,请同学们提前与辅导员联系以便确认补考安排。

2、2011年8月27日、28日为报到注册时间,8月29日正式上课。

3、返校时间不得晚于2011年8月28日下午17:00

三、暑假放假注意事项

1、同学们离校之后,学习成绩请登录学院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查询(http://219.140.173.217/jwweb/)。

2、学院原则上不提倡学生留学校,请同学放假后按时离校。如有特殊情况在 7月15日之后离校和暑假留校的学生,必须向辅导员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备案后方能生效。

3、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需要托管的同学,请注意公寓管理中心通知。

4、因为各种原因欠费的同学,请在假期积极筹措学费,下学期予以交清,否则不予注册。

四、暑假放假要求

1、暑假是同学们接触社会、检验自己所学知识的好机会,希望广大同学要充分利用假期,以个人或结成小分队的形式,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家乡建设做贡献,在实践中增知识、长才干,过一个学有所得的、有意义的假期。

2、同学们应利用假期,加强自身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并积极阅读有益的课外书籍,为下学年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3、建议同学们在返乡时最好结伴而行,不要在半路逗留,以免发生意外。在旅途中,特别要提高警惕,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安全到家。

4、离校之前,不得在外留宿,不得在寝室留宿他人,按时就寝。

5、请同学们务必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后离校的同学有责任和义务保管好先离校同学的财产安全。寝室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离开寝室时必须关灯锁门、切断电(水)源,并在门上贴好封条。如因人为原因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的损失,由最后一名离校的同学负责赔偿。

6、经学院同意留校的学生,应该按照学院后勤管理部的要求,在楼管处做好登记,注意楼栋早晚开(关)门时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7、暑假期间,请同学们提前定好返校车票,按照规定时间返校,无故不按时返校者,将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因病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必须以书信或电话的方式请假,返校后,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予以销假。

8、近段时间如有紧急状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或打校区警务室报警电话:027-88147377。

最后祝同学们假期愉快,在新的学期学习进步!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一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