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讯(记者 袁江力) 记者近日从我院学生医保办公室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院将实施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大一至大四学生均可自愿参与,于10月20日前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
据了解,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00元,大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纳20元医疗保险费,就可享受普通门诊、门诊大病和因病或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报销待遇。大学生医保待遇期按保险年度计算,为每年的9月1日起至次年8月31日止,我院医保定点医院有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中建三局武汉中心医院。
我院参保学生凭身份证即可到校医院就诊,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门诊看病报销每人每年不能超过200元;在外住院治疗的凭校医务室转院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即可报销相应比例的医疗费用。在寒暑假及实习期间也可享受同等待遇,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
据学生医保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学生在医院门诊看病后,于下个月的1至10日拿病历和发票到我院医保办公室统一报销即可。目前,我院的医保缴费还在统一办理中,将于10月20日结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