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匠杯 | 关于举办2023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二届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技兴荆楚工程,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新职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安排,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决定联合举办2023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二届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实施

本次大赛为省级一类赛,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联合主办,湖北省世赛教育研究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长江职业学院、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为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大赛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裁判专家组、后勤保障组等赛事保障机构,综合协调组设在湖北省世赛教育研究院,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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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现场

比赛项目及标准

(一)比赛项目

设网络安全管理员、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风险管理人员、环境监测员(污水处理)、数字化管理师(智能财税)、调饮师、商务数据分析师、跨境电子商务师、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等10个比赛项目。

其中数字化管理师(智能财税)、互联网营销师(视频创推员)、调饮师、环境监测员(污水处理)、跨境电子商务师、风险管理人员6个赛项为单人赛,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商务数据分析师、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3个项目为双人赛,网络安全管理员1个赛项为三人赛。

(二)竞赛标准及形式

根据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三级)标准,参照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者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编制技术工作文件,并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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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现场

三、比赛安排

(一)预赛阶段

预赛于10月下旬以前在各分赛区举办(附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决赛。

(二)决赛阶段

拟在11月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参赛对象

凡我省境内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或相关专业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人员,不得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

(二)报名组队

1.以院校或企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支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参赛选手(队)不得超过3人(队)。团队赛项目同一参赛队选手须为同校或同企业选手,不得跨校、跨单位组队。

2.各参赛单位可根据参赛项目推荐1名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评员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作为裁判候选人,经大赛组委会审定并参加培训后可参与执裁工作。

(三)报名方式

参赛单位需在10月25日之前,登录湖北省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系统(www.hbskills.org.cn,联系人:闵燕,联系电话:027-88389299、15377000376)填报相关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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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现场

五、奖励办法

(一)对于预赛阶段的选手,按参赛人数的10%、20%、30%分别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决赛获得各项目前3名(队)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奖,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对决赛获得各项目前3名(队)的选手,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对获得第1名(个人赛项)的职工身份选手,且符合相关条件,择优按程序推荐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

(四)对决赛获得各项目前3名(队)的选手,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职业(工种),按程序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晋升高级技师)。4-8名(队)的选手,符合人社部相关规定的,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晋升技师)。

(五)对为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突出贡献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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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比赛现场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坚持“以赛选才、以赛竞才”原则,动员辖区内的企业、院校组织相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赛。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运用全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展示选手奋勇拼搏、争创佳绩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各赛项比赛不对单位和个人收取参赛费用。大赛集中比赛期间,参赛代表队由活动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用餐。参会、参赛代表、选手以及相关人员用餐及赛场往返酒店交通费用由活动主办方统一承担,住宿费用、交通费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各参赛代表队自理。

七、联系方式

大赛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龙  彬

 话:15072835309

 

 

 

附件:2023年“湖北工匠杯”技能大赛——第二届全省数字技术及新职业技能大赛初赛分赛区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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