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rlzy发布时间:2021-12-22浏览次数:327


各学院(部):

  根据《122cc太阳集成教师考核实施细则》(武工商发〔2014〕9号)《122cc太阳集成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补充文件》(校人事〔2014〕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前岗位聘期期满的教师(含博士)以及上次延至本期考核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首次聘期未到期的博士,若已提前完成聘期任务,可向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进行聘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教师岗位职责和签定的聘期任务书,重点考核教师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三、业绩要求

各类教师岗位聘期完成业绩分:教授640分,副教授560分,讲师380分,助教/未评级320分,且教学工作量、学术研究工作分别达到相应绩分。上期延至本期考核的教师的业绩分详见附件1。

由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修订及课时、学期周数调减,教学为主型及教学科研型教师的聘期年均教学任务量参照《122cc太阳集成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条件》(武工商发〔2018〕52号)文件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执行:教学为主型由400/500降至320/400,教学科研型由280降至220,科研为主型教师的聘期的年均教学任务量不变。各类教师岗位聘期完成总业绩分不变。

聘期到期的签订高层次人才任务书的博士依据岗位职责和签定的聘期任务书考核,不需折算成分数。

四、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师对照聘期任务书内容,填写《教师聘期考核表》,签订高层次人才任务书的博士填写《博士聘期考核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 学院考核。学院组织对教师考核,根据教师提供的《教师聘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业绩成果与相关职能部门核定,最后确定考核等级,并填写《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 考核结果公布。学院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 职能部门对学院报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

5. 学校对教师考核结果和下一轮聘任意见进行审定。

五、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依据其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岗位、低聘或解聘等决定。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将《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教师聘期考核表》《博士聘期考核表》以及博士支撑材料于2022年1月6日前报人力资源部,纸质档签字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953894560@qq.com

联系电话:88147127  联系人:庞俊姣


附件:

附件1: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教师聘期考核表.xlsx

附件3:博士聘期考核表.xlsx

附件4:业绩分数计量办法及聘期考核业绩任务.docx

附件5:122cc太阳集成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补充文件.docx



                           122cc太阳集成人力资源部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