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聘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rlzy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610


各学院:

  根据《122cc太阳集成教师考核实施细则》(武工商发2014〕9号)、《122cc太阳集成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补充文件》(校人事〔2014〕6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教师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止到202012月31日前岗位聘期期满的教师以及上次延至本期考核的教师(名单见附件1)首次聘期未到期的博士,若已提前完成聘期任务,可向学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提前进行聘期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教师岗位职责和签定的聘期目标任务书,重点考核教师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业绩要求

各类教师岗位聘期完成业绩分:教授640分,副教授560分,讲师380分,助教/未评级320分,且教学工作量、学术研究工作分别达到相应绩分。上次延至本期考核的教师的业绩分详见附件1。

由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修订及课时、学期周数调减,教学为主型及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的聘期年均教学任务量参照《122cc太阳集成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条件》(武工商发〔2018〕52号文件规定的年均教学工作量执行:教学为主型由400/500降至320/400,教学科研并重型由280降至220,科研为主型教师的聘期的年均教学任务量不变。各类教师岗位聘期完成业绩分不变。

聘期到期的年薪制博士依据岗位职责和签定的聘期目标任务书,不需折算成分数。

四、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师对照聘期目标任务书内容,填写《教师聘期考核表》,年薪制博士填写《博士聘期考核表》,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 学院考核。学院组织对教师考核,根据教师提供的《教师聘期考核表》及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业绩成果与相关职能部门核定,最后确定考核等级,并填写《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3. 考核结果公布。学院公布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 职能部门学院报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复核

5. 学校教师考核结果和下一轮聘任意见进行审定

五、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合格的教师,学校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依据其具体情况作出调整岗位、低聘或解聘等决定。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211月8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公示,并将《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教师聘期考核表》、博士聘期考核表》以及支撑材料报人力资源部,纸质档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88147127  联系人:庞俊姣

                          


 

                           122cc太阳集成人力资源部

                                                                    202012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