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0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0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6号)及《122cc太阳集成教师访学管理办法》(校人事〔2016〕25号),为做好申报和录取工作,现将2020年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型和名额
湖北省今年未对民办高校分配教育部中西部访学名额,我校教师可申请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名额3人,有人才经费的教师不受此名额限制。
二、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为我校在职的自有专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或工商学者优先。
(三)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遵循学科专业对口的原则,选派对象应选择本学科领域的重点建设的大学开展访问研修。
三、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各院(部)根据国内访问学者要求和本院(部)学科建设需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三)申报人查看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可以选择骨干项目的导师和一般项目的导师,并直接联系接收学校导师,确保在入选后能被顺利录取;申报人直接与接受学校管理部门联系咨询,了解学费住宿费信息,并按对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下载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同时将与招收导师商定的研修计划报所在院(部)认可。
(四)院(部)对研修计划认可,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上的推荐意见,并将申请表电子版于2020年5月25日前报至人力资源部,学院签字后纸质版3份于复工后补报。
(五)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学校批准。
四、其他
(一)学校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相关访学项目申报要求,受理申报工作,按“当年申请、当年派出”原则选派。
(二)关于校派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资助方式、访学期间薪酬、访学考核及管理详情见《122cc太阳集成教师访学管理办法》,校派国内访学培训费原则上从人才经费开支,没有人才经费者由学校承担80%,个人承担20%。
联系人:庞俊姣 联系方式:88147127
人力资源部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