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122cc太阳集成教师岗位实践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5〕17号)(附件1)、《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补充规定》(校人事〔2016〕14号)(附件2)及2017年第一次人事工作会议相关内容,现将2017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与2017年上半年企业实践的教师(附件3)。
二、考核程序
(一)实践教师自查
1.实践教师应在2017年9月15日前根据签订的《122cc太阳集成教师参加实践目标任务书》,填写《122cc太阳集成教师参加实践考核表》(附件4),需本人签字、学院审核、教务部审核、盖章;
2.提交企业出具的实践单位考核证明;
3.需提交的考核支撑材料及要求(附件5)。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在9月20日前完成教师企业实践资料审核工作。
1.填写《企业实践考核汇总统计表》(附件6),并将统计表及教师自查材料报交人事部;
2.学院需出具对教师实践过程管理的整体总结。
(三)学校考核组评议
学校考核组通过查阅实践备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实践教师述职,具体了解实践教师的实践基本任务及额外任务的完成情况,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组根据考核意见初步认定考核等级,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教师企业实践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人数占当年所有参加实践教师的15%。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实践补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考核优秀者发优秀津贴5000元,考核合格者及以上发剩下的2000元实践补贴,当年实践考核不合格者将列入次年的实践计划。额外任务不再认定额外课时,只作为实践考核评优的依据。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和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师深入企业实践考核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准备相关考核材料。对完成情况较差、材料弄虚作假的,人事部将予以通报批评,且相关项目经费不予发放。
人事部联系人:魏文杰(综合楼1006)
联系方式:88147107
附件(请登学校OA下载):
1.122cc太阳集成教师岗位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补充规定
3.2017年上半年企业实践教师考核名单
4.122cc太阳集成教师参加实践考核表
5.考核支撑材料及要求
6.企业实践考核汇总统计表
人事部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