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分工会、各代表团代表:
为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现将有关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职工代表向大会提交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在我校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各代表团按照提案工作的要求组织代表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征集提案。
二、提案内容及要求
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校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提案内容在本校职权范围和两代会职权范围内。提案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内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列为提案,其他一般性内容作为意见、建议处理。
1.有关我校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提案;
2.有关我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以及学校两个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
3.有关我校深化改革和发展的大政方针、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等重大事项方面的提案;
4.有关涉及到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提案。
(二)提案由正式代表3人(包含提案人、附议人)以上提出,并以代表团名义送交校工会提案委员会。各代表团及提案人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提案要内容具体、立论有据、书写规范、一事一案。
三、提案格式
(一)提案应在校工会统一绘制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可以另附页补充。
(二)提案包括以下四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 提案单位,即代表团名称;
3.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
4.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三)代表团团长须亲自签名。
(四)提案表格由工会上传到办公系统,由各代表团自行下载。
四、提案的提交
各代表的提案交本代表团汇总,再由各代表团于2020年11月30日以前送校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文婷 电话:88157507
附件:122cc太阳集成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提案表.doc
校工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