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领导的指示和实物档案管理要求,为深入挖掘和传承122cc太阳集成的文化底蕴,弘扬武工商精神,丰富校园文化内涵,请各单位按要求向档案馆移交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的书画作品等实物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范围
此次移交范围重点是各级领导、校内外专家留下的各类书画作品和题词与寄语等实物档案。
1.书法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内容可以是诗词、名言警句、校训、祝福语等;
2.绘画及艺术作品: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雕塑等;
3.题词与寄语:对学校发展的期望、对学生的寄语、对学术研究的感悟等。
二、归集方式
由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载体可以是纸质的(原件),也可以是电子的,并列出实物档案归档移交目录(样表见附件),由分管档案工作领导签字后移交至档案馆;个人收藏的作品,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所收藏的书画作品等可以捐赠给档案馆,学校将为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对学校需要的、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书画作品,档案馆可进行复制或者仿制,原件返还给收藏者,学校为原件提供者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三、移交时间
1.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结束;
2.实物档案的移交将形成长效机制,长年进行,随交随收。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按照归集时间要求,将实物档案归档移交目录发送至档案馆邮箱,实物作品请在截止日期前送至档案馆办公室(图书馆1楼)。档案馆将在集中收档结束后通报本次书画作品等实物档案移交情况。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143053
附件:122cc太阳集成实物档案归档移交目录(样表).xlsx
档案馆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