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十四五”武汉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育新人,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
(二)扩容量,优化布局持续扩大学位供给
(三)提品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保公平,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优生态,建设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六)促开放,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和区域教育合作中心
(七)强治理,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建设项目
(一)重大改革举措
(二)重大建设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二)强化经费投入,加大保障力度
(三)强化专业引领,建设教育人才队伍
(四)强化教育督导,落实主体责任
(五)强化教科研支撑,提升教育品质
(六)强化规划实施,严格监督检查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助力现代化大武汉建设,根据《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武汉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十三五”以来,我市始终围绕教育发展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教育战线百万师生战斗在疫情防控和“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两条战线,取得抗击疫情和复学复课双胜利,确保了规划任务的有序推进和主要指标的全面完成。
1.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各学段教育普及程度和水平均有明显提高。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03%。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89%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完成现代化建设。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84%,初中毕业生普职升学比保持大体相当。高中阶段优质教育资源所占比例多年稳定在85%以上,创建国家级中职示范校10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1.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64年。社区教育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
2.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教育信息技术“三通两平台”应用普及率达到100%,基础教育信息化“武汉模式”得到业界充分认可,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名单。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试点任务不断突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被教育部评为2020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优秀工作案例。新中考、新高考改革顺利推进。率先在全国建立研学旅行系列标准。成功获批全国首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一批优秀老师荣获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称号。武汉市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优秀试验区和全国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唯一示范区。我市海外友好学校突破500所,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地位凸显。
3.教育攻坚开创新局面。建立教育资源优质扩容体制机制,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84所、中小学校131所,新增入园入学学位18.96万个。创建省级学前教育示范区7个、市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6个,依托优质义务教育学校建立217个学区。组建行业类职教集团7个,创建国家级教学诊改试点学校3所和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实习、学生管理“50强”学校3所。市属高校10个重点发展专业建设取得成效,形成了1所综合性本科大学、1所应用型本科大学和2所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412所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脱薄,43所农村小规模学校、104所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建成7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农村地区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切实提高,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疑似失学学生全部清零销号。
4.教育治理呈现新面貌。市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立,教育党建“1+3”工作体系[1]全面构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财政性教育经费从192亿元增加到367亿元,年均增长近14%。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全面构建,落实10.75亿元资助资金惠及困难学生86.81万人次,率先在全省实现中职教育全免费。在全国率先研制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和家委会工作规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责任督学挂牌制度全面实行。完成976所中小学、幼儿园基础设施维修,中小学安防建设实现“3个100%”[2],15所中小学获评全省“最美校园书屋”。全市公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全面完成。
1.立足新发展阶段,武汉教育将面临新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迈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我市将全面开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的新征程。新的发展定位叠加户籍制度改革、全面二孩和三胎放开等政策因素,必将导致我市人口规模和结构的新变化,武汉教育将面临“保入学”和“上好学”的双重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市属中职在校生规模仍将持续增长,高峰期将分别达到39.5万、78.5万、34.7万、17.2万、8.9万人,合计近180万人,高峰期比2020年净增35万人。随着生源的递次传导,“十四五”期间,我市学前、小学段入学高峰即将过去,生源压力将延伸至初中、高中学段。“十四五”末我市初中、高中和市属中职在校生规模将分别比2020年增长42.2%、43.5%和30.8%,学位缺口分别约为10.3万、5.2万、2.1万个,中学的入学压力将成为主要矛盾(“十五五”中期、后期将分别迎来初中、高中入学高峰)。大学阶段适龄人口将开始新一轮的上涨周期,人口老年化特征将进一步凸显,城乡、区域学龄人口结构将发生明显变化,城市人口流动将进一步加剧。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要求我们主动顺应这种新变化,为新一轮入学高峰备足资源,为满足社会成员基础性、多元化、个性化、高质量的终身学习需求提前谋划。
2.贯彻新发展理念,武汉教育应展现新作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我市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从总体看,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优质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人才培养模式还不能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比较明显。从类别看,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不足,义务教育局部地区存在入学矛盾,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还不能很好适应新课改和新高考要求,民办教育分类监管机制仍不完善。“十四五”期间,要以新发展理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努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并实现教育普及、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教育结构等方面的整体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教育需求。
3.构建新发展格局,武汉教育需抓住新机遇。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人才和科技竞争更加激烈,教育在增强国家软实力方面作用更加凸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国际化水平。武汉教育要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发展不断重塑教育形态,加快建成普及普惠、优质多元的现代化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创新人才和技术人才,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全面支撑城市建设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对接国家、省、市教育现代化2035及五年实施方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系统观念,着力补短板、扩容量、提质量、保公平,加快推进武汉教育现代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现代化大武汉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办“更好的教育”。坚持以生为本、五育并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教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作用。
3.坚持教育强市。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武汉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充分发挥教育开发人力资源的主渠道作用,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功能,着力构建与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相适应的教育支撑服务体系。
4.坚持改革开放。全面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着力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序推进、不断深化教育对外开放,提升教育国际竞争力,打造武汉教育品牌。
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构建,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现代化教育强市,教育总体发展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展望到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成为具有武汉特色的现代化教育名城。
——教育普及优质。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5%,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具有办园等级的幼儿园占比达到75%,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规模进一步扩大。全面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市级评估。重点打造17所普通高中领航学校、25所特色高中、3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优质专业(群)。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5%,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
——教育智慧升级。在深入推进“三通工程”[3]建设和“三全两高一大”[4]目标的基础上,深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打造并基本形成“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新模式,建设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打造300所智慧校园。
——教育多元开放。依托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打造中部地区国际教育中心,建成武汉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新增150所海外友好学校和50所市级国际理解教育示范(特色)学校。
——教育终身持续。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5年以上,全市社区居民培训率达到55%以上。打造学习体系健全、学习网络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学习型城市,逐步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
——教育治理提升。坚持依法治教,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基本形成完备的教育制度体系、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有力的教育保障体系,努力推进全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实际 | 2025年预期目标 |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 | 92.03 | 95.5 |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 | % | 33.86 | 50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系数(小学/初中) | 系数 | <0.543/<0.503 | <0.5/<0.45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98.84 | 99.5 |
中等职业教育中高级“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 | % | 55 | 60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2 | 12.5 |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教育现代化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常态化学习传播机制,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并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开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用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统编教材,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加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推进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2.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深化中小学有效德育工程建设,完善有效德育星级评价、等级评价机制。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工匠精神,推出系列德育活动。全面开展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教育。重视生命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创新网络环境下的德育工作。前置心理健康教育,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五年行动,坚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级示范(合格)学校创建和年检,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共同体。
3.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重视体育健康。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学生健康知识掌握率达到90%,《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2%、优秀率达到20%。形成基于健康促进的校园建设导则。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大力开展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发挥好全国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示范区的引领作用,促进学生视力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培育学生体育爱好,让每位学生基本习得1-2项运动技能。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推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增强美育熏陶。严格落实体艺课程,帮助中小学生基本掌握1—2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戏曲进校园”,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释放劳动教育价值。全面构建劳动教育体系,设立大中小幼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推进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各学科课程,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型劳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4.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突出“政府主导、学校主体、家庭和社会全面协同”的育人机制架构,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化家长学校运行的体制机制,完善中小幼各学段相衔接的家庭教育课程体系,落实中小幼教师家访制度。深化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加快构建研学旅行实践教育网络,推进研学旅行实践项目常态化、特色化、序列化。强化教育、宣传、文化、体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共同营造同心育人的社会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双减”[5]政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
5.发挥武汉地方特色资源育人功能。统筹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企事业大专院校科研资源等,为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便利条件。弘扬武汉特色文化,提升城市认同感和归属感。讲好武汉教育抗疫故事,展现武汉“英雄城市”精神面貌。积极宣传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汉派文艺。深化校园文化建设,鼓励学校结合伟大的抗疫精神、传统文化、方言文化等教学内容制定特色校本课程。打造一批地方文化特色校。
1.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完成《武汉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充分考虑现代化大武汉建设、学龄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城镇化进程和教育需求等综合因素,对城市新增补区域、学校布局空白地带和区界交叉地带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将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纳入规划布局范畴。市级统筹,形成全市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编制指导性意见,在动态评估基础上,结合不同区域学前教育资源空间匹配状况,以区为单元编制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进一步整合中职教育资源,集中力量建设区级职业教育中心。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循环利用,对因布局调整、校区搬迁等腾出的教育资源,优先用于举办相应层次的教育。
2.强力推进布局规划实施。强化空间布局规划和用途管控,探索联席审查机制,建立刚性约束制度,切实维护教育布局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建立完善教育布局规划实施机制,明确落实用地储备、经费投入及建设程序等环节的工作举措。建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武汉市教育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布局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布局规划实施完成率纳入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
3.持续扩大学位供给。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资源优质扩容发展,持续扩大学位供给。通过住宅区配建、征地新建、闲置资源改建、现有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创新模式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力争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调整现有中小学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建设绿色通道,梯度推进中小学配套建设,优先满足入学矛盾突出地区、开发区(功能区)、城乡结合部的就近入学需求,力争每年新增中小学学位不少于4万个。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新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一区一校”目标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
1.继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切实解决“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问题。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新供给。开展区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建立定期成本核算和收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幼儿园年检结果公示制度,完善办园水平等级认定机制,根据幼儿园实际办园水平进行等级认定。深化无证幼儿园、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全面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园务管理现代化建设、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学前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幼儿园课程体系建设、优质幼儿园建设和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建设。
2.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对区域内义务教育的统筹,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全面消除超大班额,逐年减少大班额。持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校建设工作,至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达标,推进义务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深入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加强学区制建设,持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小班化教学共同体建设、新建义务教育学校快速优质成长共同体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差距。到2025年,全市实施学区制办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心城区达100%、新城区达80%。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学校。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国家、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初步形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3.全面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优质高中资源占比稳定在85%以上,重点打造17所领航学校和25所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以培养模式和课程建设的多样化、特色化为核心,形成课程特色和办学特色。支持民办高中争创省、市级示范学校。探索建立高中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与共享机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互通机制。支持和鼓励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开展联合育人试点。
4.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健全和完善职业学校体系,巩固中职学校的基础地位,夯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支持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60个品牌特色专业(群)建设。实施高中阶段区级职业教育中心提升工程,促进13个区级职业教育中心提质增优。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6],开展职业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完善职业教育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中高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共建共享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坚持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5.分类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在汉高校“双一流”建设,完善部地共建、省市共建和市区校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市属高校围绕城市产业升级需求建立动态专业调整机制,开展教学研究和产学研项目计划,引导高校高质量、差异化发展。巩固和发挥武汉高等教育龙头引领作用,按照“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理念,规划建设高质量大学城。支持江汉大学加快建设国内一流综合性城市大学。支持武汉商学院创建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支持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和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对标“双高计划”,进一步抓住机遇,提升办学水平。
6.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数字化学习先行区建设。开展社区教育学院(校)示范性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在线教育平台建设。推动社区教育机构与老年教育机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探索养教结合老年教育新模式。研究出台《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探索建立学分银行终身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创新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持续做好教育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习型城市建设项目监测实践工作。继续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城区、农村社区学习中心(CLC)能力建设项目。
1.巩固拓展教育扶贫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落实针对脱贫收官后相对困难低收入群体的教育帮扶政策。发挥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作用,深入推进教育关爱行动,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站的功能作用,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组织落实好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坚持“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同等考试升学机会。
2.持续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财政扶持力度,在运转保障、学校建设、资助扶持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水平。补充农村幼儿园玩教具、设施设备,改善农村幼儿园装备条件。充分发挥优质学校对农村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开展好城乡结对帮扶、联校走教等工作。依托武汉教育云平台和智慧课堂,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继续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补充、培训、交流轮岗,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农村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监测。
3.继续办好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专门教育。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和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建设完善学前、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积极探索学前特殊教育,着重发展以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深化特殊教育改革,推进特殊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坚持全纳教育和融合教育,持续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打造民族教育品牌,建设全国一流西藏中学,巩固发展新疆班、西藏班等民族融合教育。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形成专门教育合力。
1.全面打造智慧教育环境生态。高水平建成覆盖全市的武汉智慧教育基础设施。逐步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学的班均带宽100M的高宽带网络和5G网络为基础的区域性智能教育无线网络。多媒体教室覆盖率、教师移动终端覆盖率、智慧教室学校普及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进星级智慧校园和智慧教室建设,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慧校园生态。推进创客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STEAM教室等智能化教学环境建设。建设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2.全面构建智慧教育课堂生态。依托武汉教育云平台和智慧课堂教学环境,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智慧课堂实践,探索构建推广一批先学后教、以学定教、线上线下一体、课内课外衔接的智慧课堂教学模式。推进网络名师课堂建设,提供同步课堂、点播课堂、在线答疑、家长课堂等教育服务。实施基于大数据支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入智能化测评技术和系统,探索部分科目机考。开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融合实践,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全覆盖。
3.全面创新教育资源供给生态。以武汉教育云为基础,导入智能化服务理念和技术,建立以知识图谱为基础的灵巧型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教育资源主动服务、精准服务、个性服务。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开发智能化条件下新一代高质量内容资源,导入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发具有小粒度、强交互、智能化特征的新型数字教育资源。建立有效的教育资源版权保护机制。
1.深化教育对外开放。制订并实施两轮《武汉市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我市学校与海外友好学校结对并开展校际师生交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效。在全市中小学广泛推行国际理解教育,创建并认定市级国际理解教育示范(特色)学校,深度参与中外高级别人文机制建设和项目实施。重视“一带一路”背景下的语言人才培养与储备,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双语授课和多语种教学试点工作。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域建设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打造“留学武汉”品牌,提高来汉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区位布局、学段层次、国别分布与管理体制创新,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可提供学位超过2000个。支持在汉高等院校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国际技能大赛、与外方合作建设科研协作平台或产学研基地。鼓励市属高校自主、高效、有序在海外设立分校或培训中心,稳步实施教育海外援助与交流合作。
2.推进区域教育合作。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教育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发挥武汉“一主引领”作用,增加省域内武汉教育辐射带动能力。发挥中部崛起战略支点作用,加强与郑州、长沙、合肥、南昌等城市协同合作。持续做好教育援疆援藏工作。完善工作机制,统筹支援教师选派。利用武汉教育云平台,推动武汉优质教育资源向援助城市辐射共享。提升援助教学水平。对口帮助新疆博乐市基础教育各学段打造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名校。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积极推进地方教育立法。探索教育执法新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教育执法效率。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监督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校园法务室作用。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全面实施《武汉市中小学教师校内申诉办法》《武汉市中小学生校内申诉办法》《武汉市中小学家委会工作规程》,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依法妥善解决校内纠纷。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学法普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典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学习。
2.全面提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以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为基础,构建高度敏捷的教育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驱动的智能化教育决策和管理。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探索建立教育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建立和完善跨部门的随机抽查机制。提高教育科学决策水平,健全教育重大决策机制,探索建立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高水平教育智库队伍建设,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政策储备。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流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改革,扎实推进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数据共享、监管规则、服务质量标准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教育贡献。提高风险防范化解水平,树立底线思维,完善教育领域风险研判、舆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做到精准识别、有效防控、高效应对。
3.全面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推进管办评分离、简政放权,尊重教育发展规律,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学校教育教学自主权、人事工作自主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强化校内激励作用,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强化优质学校带动作用,对发挥带动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进一步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4.全面打造平安校园。全面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坚持“五项”制度[7],对照“七防清单”[8]全面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流行性疾病防控,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学校后勤保障智慧化系统建设。全面加强师生心理健康维护,研制《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心理安全防范标准指引》。全面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宣教平台。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构建以校方责任险为重点的校园保险体制,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机制。
5.全面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创新创优。打造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依法治理、文化传承、社会服务体系。创新社区、乡村推普模式,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提高民办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师生语言文字素质能力。加强语言文明建设,开展推普宣传周、中华经典诵写讲、方言传承保护等活动,传承弘扬中华语言文化。扩大语言文字服务供给,满足社会多样化语言文字需求。加强语言文字人才队伍建设。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巩固全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建设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清单和负面清单,系统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党委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不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不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绩效奖励等挂钩。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和健全幼儿园、职业学校评价,改进中小学、高等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执业行为准则。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探索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改革学生评价,坚定树立科学成才观念,改革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建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夯实德育评价,强化和改进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实施基于大数据支撑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建立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高评价专业化水平。
2.深化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改革,打造国家级示范区示范校。以建构多元课程为核心,探索国家级示范校、市级示范校和区级示范校不同层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有效途径。以推动课堂教学转型为着力点,探索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实践模式,构建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和特色课程等课程体系,在课堂教学改革领域形成100个深度子项目研究成果、100篇优秀研究文章和100节优秀教学案例。以“3+1+2”模式下的教学管理为重点研究方向,打造3所国家级、30所市级和一大批区级新课程改革示范校。初步建成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试题库,开发教育信息化2.0条件下新一代高质量新课程网络教学资源,打造共建共享的教科研服务工作平台。把武汉市建成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的高水平示范区,推动武汉对口帮扶地区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顺利实施并向省内外辐射武汉经验与模式。
3.深化入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分义务教育入学范围,实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同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模式,将体育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全面实行美育中考。完善考试招生保障条件,推进初中学校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完成高、中考标准化考场提档升级。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落实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课指导。
4.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改革,建立健全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合理流动。深化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改革,构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为主、专项招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相结合的教师补充新机制。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足额补充中小学教师。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及时足额补充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及教辅、校医、心理健康维护等人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和聘任管理,完善乡村教师职称定向申报评审制度。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5.深化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完成现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加强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鼓励民办中小学提高质量、特色办学,创建示范学校和素质教育特色学校,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力度,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成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加强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保障教师地位和专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民办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探索学费专户管理制度。推进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利用互联网手段加强信用监管,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深化公有主体参与举办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区域内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5%以内。坚持政府为主、公益导向,区域内民办普通高中机构数及在校生规模均不超过公办。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协同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作用。
按照“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原则,市区拟投入353亿元,重点实施一批事关全局、影响未来的教育重大建设项目。
1.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3年不少于250所的目标,加快步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学前教育学位不少于7万个。
2.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建设工程。梯度推进240所中小学配套建设,力争每年30所、五年150所竣工投入使用,增加中小学学位不少于20万个。
3.高中阶段学校提质扩容工程。建设一批普通高中,全面提升60所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新高考改革、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奠定基础。
4.学校专用教室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30所理科实验室示范初中,配齐配足理化生实验室成套设备和实验教学仪器,示范建设15所初中数学探究活动室。示范建设20所高中学校地理专用教室、20所心理健康专用教室、30所生物技术实验室、20所普通高中数学建模实验室,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装备配备标准要求。对全市高、中考标准化考场提档升级。
5.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全市共建共享30个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具有辐射和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6.市属高校内涵发展建设工程。对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武汉城市职业学院4所市属高校,从科技创新、产教融合、专业建设和发展保障等方面实施建设。
7.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工程。建设武汉教育大数据中心。建成覆盖全市中小学的高宽带网络和以5G网络为基础的区域性智能教育无线网络。实现班均带宽100M。建设30所五星级智慧校园,建设300所四星级智慧校园。推进智慧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规模化、常态化、深层次化应用。
8.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建设工程。改善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建设全市学校体质健康数据网上平台、完善学校体质健康监测设备配置。
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履行好党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职责。坚持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加强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有效覆盖。深化教育党建“1+3”工作体系,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加强党对工会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培育先进典型。加强武汉教育电视新型主流媒体建设,强化互联网思维,着力推进智慧教育融媒体平台发展,全方位提升武汉教育宣传服务水平。
切实把教育作为国家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投入。依法落实国家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依法落实地方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保障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费支出,逐步构建起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健全和完善教育项目库和年度建设清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经费,逐步建立起事业发展与经费安排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完善事权财权相匹配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教育经费向经济困难区、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绩效管理体系。
坚持将师德师风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校长培训培养体系,持续提升校长专业化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全面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加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加大农村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培训力度。完善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培训体系和制度,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专业教师普遍成为“双师型”教师。加强骨干教师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市、区年度教师评定,定期组织市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评选,深化名师工作室、“功勋”班主任工作室和教师心理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武汉教育读书联盟”工作,定期举办“武汉市教师五项技能竞赛”,不断增强教师获得感、幸福感、成就感。
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武汉特色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市政府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制度,开展第一轮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调整充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教育督导委员会框架下的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重大教育政策和改革任务的提前介入机制以及督导结果的通报机制等。提升督学队伍专业能力,出台督学任职资格条件,制定督学工作流程和聘任办法,加强督学培训和考核激励。
加强武汉市教育发展智库建设,提高教育战略谋划和服务决策能力。围绕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推动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坚持范式和方式创新,努力实现教育科研提质增效、学校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研引领发展、创建教育品牌的支撑作用。深化教研工作改革,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充分发挥教研工作在提升教学质量中的支撑作用。
建立规划实施过程监测和结果公告制度,增强教育发展信息化水平与公众参与度。组织专业力量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对规划中的专项内容和整体内容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时向社会通报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报告和中期评估报告。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评估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各方的反馈意见,为科学实施规划和决策参考提供重要依据。